劉潮傑 王克 黃金美
   田文獻正在接受審訊
  撈人心切,遇上“能人”
  2007年6月,河南省淅川縣某局副局長李景春涉嫌貪污、受賄犯罪被該縣檢察院立案偵查。為逃避打擊,其家屬四處找關係活動。
  2008年3月底,李景春侄女李雪花的親戚介紹說,他的朋友認識一個叫田文獻的南陽人,很有能耐,能給李景春案幫上忙。不久,李雪花和李景春的妻子王小燕、哥哥李某他們相約與田文獻見面。經過一番交流後,身為南陽市某局普通職工的田文獻誇口道:“我是開發房地產的,和南陽市政法委書記關係很鐵,我先問問李景春的案子能不能辦,隨後與你們聯繫,你們先回家準備錢,如果事情能辦的話大約需要幾十萬。”
  三天后,田文獻向李景春家屬打電話稱:“我已經和領導說了,能保住李景春公職,最低恢復人身自由,但活動關係需要50萬元,你們儘快準備錢。”
  2008年4月18日,急不可耐的田文獻親自駕車趕到淅川李景春家,面對李景春的妻子、侄女、哥哥三人信誓旦旦,他已經聯繫好關係了,能保住李景春的公職,最低也能讓他不被追究責任。對田文獻活動成這樣的“結果”,李景春的家人非常滿意。於是,王小燕同意先向田文獻的銀行賬戶上打入25萬元,並許諾儘快籌集剩餘的25萬元。田文獻為取得李家人的信任,又給王小燕打了“借據”。因借據沒有寫明錢的具體用途,王小燕要求田文獻寫一個補充說明。田文獻極不情願地寫了一個把錢用於李景春案的活動,並保住李景春的公職或獲得自由,及事成後撕毀借條兩清等內容的說明,隨即溜之大吉。
  此後,田文獻又不斷打電話向王小燕催要另外25萬元。2008年5月5日,田文獻再次趕到李家拿錢。田文獻又寫了第二張為李景春案活動借25萬元“借據”。就這樣,田文獻輕鬆騙走了李景春家屬50萬元。
  判決送達,警醒家屬
  在接下來的日子里,王小燕度日如年。畢竟,50萬元不是個小數目,又對田文獻瞭解甚少,同時擔心丈夫能否如願。為此,她急火攻心住進了醫院。出院後,她就向田文獻詢問李景春案件的活動情況,以便掌握活動進展。
  “我正在活動關係,你們不要操心,等候結果就行。”田文獻總是重覆著讓人放心的承諾,時間久了,王小燕也心生麻木。
  2008年9月22日,淅川縣法院一審判決書生效送達,李景春因犯貪污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判決結果令李的家人面面相覷,王小燕也氣得當場暈了過去。當她蘇醒後,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次拿起判決書,反覆確認判決結果,而後放聲大哭,嘴裡還不斷重覆著,“這怎麼可能,怎麼可能哪……”隨即癱倒在沙發上。
  “大姐,你放心,我還在繼續活動,結果一定讓你滿意。”面對王小燕的質疑,田文獻仍在撒謊。
  隨後,王小燕和家人多次趕到南陽,向田文獻要錢,都無功而返。
  2009年5月,田文獻在急促的催要聲中不得不退還給王小燕15萬元。7月又退還了10萬元。此後,王小燕再沒要來一分錢。
  2012年年底,“聰明”的田文獻使出了新花招,企圖毀掉詐騙的所有罪證。於是,他主動與王小燕聯繫說:“現在我手頭確實沒錢,實在退不了,不行這樣吧,除25萬元外,我按50萬元的總數支付二分月息,有錢了一次性還本付息。”面對誘惑,王小燕再一次犯了糊塗,又相信了田文獻的謊言,主動把田文獻此前所寫的兩份“借據”和一份說明原件交給了他,拿回了一張50萬元的借條。2014年1月27日,王小燕找到了田文獻,又換回了一張本息共計74萬元的新借據。
  2014年7月21日,如夢初醒的王小燕感到田文獻是在耍賴,就以田文獻涉嫌詐騙罪向公安機關報案。淅川縣公安局民警在聽取王小燕的陳述,審查王小燕提供的“借據”後,認為這是一起民事糾紛案件,未予立案偵查。
  立案監督,騙子落網
  2014年7月27日,王小燕因無力追回巨款,無奈走進了淅川縣檢察院控申接待大廳。
  淅川縣檢察院偵監局隨即對王小燕的信訪件開展調查,同時調閱公安機關的調查材料。經過嚴格的審查,檢察官們確認了王小燕花錢撈人的基本事實,而田文獻涉嫌詐騙犯罪所寫的兩份“借據”和一份說明原件等關鍵證據丟失,僅保留了兩份“借據”和一份說明的複印件。但相關證人的證言構成了證據鏈條,田文獻涉嫌詐騙犯罪的基本事實清楚。
  淅川縣檢察院啟動立案監督程序,一面向上級院偵監部門彙報,尋求法律指導;一面要求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取證;同時對兩份“借據”和一份說明複印件進行筆跡鑒定。8月19日,淅川縣檢察院向淅川縣公安局發出了《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
  9月3日,淅川縣公安局對田文獻依法傳喚。不出辦案人員所料,田文獻只承認“借”王小燕50萬元做生意,但拒不承認詐騙。對此,公安民警早有準備,“一個陌生人會把50萬元巨款借給你做生意嗎?天下有這樣的好事?”田文獻無言以對。當民警把南陽市檢察院確認兩份“借據”和一份說明系田文獻一人所寫的司法鑒定書拿到他的面前時,他頓時傻了眼,不得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經過。
  原來,田文獻從南陽市某局內退後,經營了一家網絡公司,但缺乏資金。一次飯局上,一個朋友隨口說,淅川有個叫李景春的因貪污正找人活動。他當即表白,自己與市政法委書記很鐵,辦這事不是問題。於是,“借錢”擺平公檢法,讓李景春保住公職、最低恢復自由的故事開始登場了。
  據田文獻供述,他與市政法委書記根本不認識,在整個“拿錢活動撈人”的過程中,他僅僅給南陽市中級法院的一個朋友通過一個電話,問問這個案件能不能辦,被朋友“辦不了”一口回絕,為此事沒花過一分錢。
  2014年10月20日,淅川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田文獻批准逮捕。11月27日,淅川縣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田文獻提起公訴,淅川縣法院目前已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將擇日宣判。(本文除田文獻外均為化名)  (原標題:50萬“擺平”公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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