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特特《中國青年報》(2014年11月18日12版)
  24歲時,我在不停地相親。
  一次,相熟的老師介紹了他的同學給我,鄰校的力學博士,30多歲,從未談過戀愛。
  我們約在本校附近的飯館見面,看相親男的第一眼,我就打算撤了——緊繃的西裝,深色深度近視眼鏡,一口方言,實在不是我中意的那款。但老師也在,一頓飯,我們從上午11點吃到下午3點,大部分都是他倆在說,我插不上嘴。
  我盛了一碗湯,相親男也盛了一碗。
  我埋頭喝湯,他喊我的姓,前面加個“小”,“來,咱們碰一碗吧!”
  我愕然。
  “沒有酒,就碰湯!”相親男熱情提議,不容拒絕。
  為緩解我插不上嘴、幾乎不發一言的尷尬,相親男舉著碗說:“聽說你愛好文學,我也喜歡,你看,我昨天才讀了蘇東坡的詞:‘十年生死兩茫茫’……”
  那時的我是不允許浪費自己一丁點兒聰明的,而且也無聊了很久,我迅速回他:“哦,那敢問你的前妻在哪裡?”
  輪到相親男愕然。
  他不知哪兒出了錯,老師只好打圓場。飯畢,作別,我和老師走在校園裡,我坦白不可能;老師說,看得出來。
  這事兒就算過去了,但我覺得在女生面前朗誦一首古人悼念亡妻的詞很可笑,於是,寫了個帖子,發在本校粉絲最多的論壇上。第二天起來,我發現該帖被轉到一個粉絲更多的鄰校論壇上,併成為當天“十大”。
  跟帖者有起哄的,有吐槽類似經歷的,有站在理工男立場的……我興緻勃勃,一一點過去,直至看到當事人站出來,氣憤地回:“太刻薄了!”
  趕緊溜。
  反正日後也不會有交集,我也沒啥可愧疚的。只是擔心老師會責怪我,但顯然相親男沒將事態擴大化,此事如帖,聒噪一時,不了了之。
  等我想起這件事,並有些後悔,已是多年後。多年後,我也到了愛給人做媒的年紀。
  一日,我將小女友的照片發給某青年才俊,並將名校出身、一線城市最具前景行業、秀外慧中等我心中對最優秀女孩的形容詞都招呼在小女友身上。
  好半天,才俊卻發來另一張照片,是小女友的工作照,掛在他們單位網站的首頁。
  由於是抓拍,又是工作照,與我之前遞交的相親照判若兩人。
  “你就介紹這樣的給我?”才俊反責怪起我來。我辯說無效,撂一句“那就算了”,結束對話,誰知半個月後,才俊見到我時又提起——
  “我們辦公室的同事都看了你給我的那姑娘的照片,也看了我自己搜到的真實照,大家都驚嘆PS技術的精妙。大家哄笑起來,恭祝我胃口好。”
  一瞬間,才俊的面孔有些醜陋。我冷冷打斷他,告訴他,推薦適齡對象,可不是為了給他一個指手畫腳的機會,幸好沒見面,“以後我也不會給你再介紹,人家姑娘好好的,平白無故給你一個不相干的人做了談資”。
  才俊意識到得罪了我,連說對不起。我很久沒有這麼面對面地刻薄對方,而他張大的嘴樣兒也讓我想起很久以前類似的場景。
  只是角色不同。
  當天我和才俊還有正經事情要談,氣氛必須扳回。
  我乾脆追憶那個類似的場景,兩碗湯的對撞,以及當時忍住沒說的那句“30多歲沒談過戀愛,恐怕有毛病吧”。
  才俊聽得哈哈笑。
  “太刻薄了。想想那些年相過那麼多親,不知多少沒看上我的在我背後這麼議論過,就滴汗。”想起當年的事情,我仍然覺得有些抱歉,“相親要厚道,更要積口德,不想成為不相干人的談資,首先別品評別人。出來相親,都不容易”。  (原標題:相親要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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