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
  何為合作經濟?在農村應該如何發展合作經濟,以達到帶動農民規模經營、增加農民收入、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目標?12月9日,記者就此採訪了省合作經濟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餘方忠。
  變“小蟲”為“巨龍”
  合作經濟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勞動者自願入股聯合,實行民主管理,獲得服務和利益的一種經濟形式。
  “美國1/3農產品、法國2/3穀物和豬肉、荷蘭90%牛奶都是通過合作社銷售的。”餘方忠說,合作社是合作經濟關係的一種典型組織形式,農業合作社是當今世界合作社的主體。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餘方忠認為非常必要。他說,解決千家萬戶的小農分散經營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的矛盾,是我國農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為了改變單家獨戶農民進入市場勢單力薄的弱勢地位,個體的農業生產經營者必須聯合起來,提高組織化程度,從一隻只小“蟲”變為一條巨“龍”,才能獲得在市場交易中的談判權力和競爭能力。
  深化改革,突破“瓶頸”
  近年來,我省農業合作社發展迅速。據省工商部門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農民合作社已達52960戶,出資總額達1169億元,在解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方面發揮了其他組織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餘方忠在研究中也發現,目前農民合作社遇到了一些瓶頸,制約了其向更高層次發展,主要表現在運作機制不夠規範、規模化發展水平不高、資金投入不足等。
  餘方忠認為,這些瓶頸,需要在深化改革的進程中逐漸突破:要建立健全合作社的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真正按照規章制度運轉;著力扶持和發展能進行精深加工、拉長產業鏈條的合作社,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尤其要健全風險補償和獎勵機制,加強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支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
  強化三種作用,支持農業發展作為我省最大的合作經濟組織,省供銷合作社曾經有過紅火的往昔,在市場經濟為主導的今天,也面臨進一步改革轉型,力求在支持我省農業發展、糧食核心區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餘方忠說,面對市場經濟,供銷社需要打破行政地域和所有制限制,大力發展一批統一採購、跨地區配送的農資連鎖經營龍頭企業,在全省95個糧食主產縣和交通樞紐建設區域農資物流配送中心,進一步增強農資供應的主渠道作用;創新多種方式,為農業生產提供產前、產中、產後全過程綜合配套服務,進一步發揮好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作用;通過社有企業和興辦的各種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與農民的勞動聯合或資本聯合,使農民分享到農業流通、加工產業的利潤,進一步發揮在優化農業產業結構中的帶動作用。③10
  □本報記者黨文民  (原標題:抓合作經濟促農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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